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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中国的国家护林员(通常在地方层面称为“生态护林员”)的招聘主要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发布的"《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》"等相关政策规定。总的来说,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:
"一、 招聘原则:"
1. "公开、公平、公正:" 招聘信息、资格条件、选聘程序、结果等都向社会公开,确保透明。 2. "择优录取:" 优先选择符合条件、有意愿、有能力履行职责的人员。 3. "按需设岗:" 根据各地森林、草原资源的管护需要,确定护林员岗位数量。 4. "属地管理:" 招聘工作主要由县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,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。
"二、 主要招聘对象和条件:"
1. "主要对象:" 本地户籍的"长期居住在管护区域"的农村居民。 特别是"退耕还林还草人员、建档立卡脱贫户"等,政策上会向他们倾斜。 具有履行护林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
2. "基本条件(通常包括但不限于):" "户籍:" 通常要求是招聘岗位所在县(市、区)的农业户口或农村户籍。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举报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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