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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兴安岭地区居住证签注所需材料如下:
1. 居住证原件; 2. 近期免冠照片1张(按照居住证上的照片规格准备); 3.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户主页、本人页); 4. 居住证明材料(如租赁合同、房产证、购房合同等); 5. 在大兴安岭地区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劳动合同、学生证、暂住证等); 6. 原居住证签注页(如有)。
请注意,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,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居住证办理机构。以下是大致流程:
1. 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窗口; 2. 填写《居住证签注申请表》; 3. 递交申请材料; 4. 等待审核; 5. 审核通过后,领取新的居住证。
办理居住证签注通常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,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。举报 -
大兴安岭居住证过期续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、就读等证明材料。
延伸阅读:
关于居住证申领条件:
《条例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,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住所、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领居住证。各级公安机关在受理居住证申请时,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条件。
【条件说明】
1.其他城市:指公民户籍所在的县(市、区)以外的其他县(市、区)(不含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区与区之间)。
2.居住半年以上:指在居住地办理暂住登记并居住满半年。
3.合法稳定就业:指被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录用(聘用),或者被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,或者从事第二、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。
4.合法稳定住所: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、与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、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。
5.连续就读:指在全日制小学、中学、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。
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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